在中国历史上,百姓是指普通百姓,是指那些不属于官僚、士大夫和权贵阶层的人。但是,在中国历史上,百姓的别称是多种多样的,常用的有“黎民”、“草民”、“庶民”、“白民”、“庖民”等。这些不同的称呼反映了不同的时代、不同的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变迁。

一般来说,中国历史上的百姓是被称为“黎民”的。这个称呼起源于先秦时期,当时“黎民”是指“北方游牧民族”和“夷狄”,而在周朝,“黎民”则被用来指代农民、工匠和商贸人员等阶层。后来,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,“黎民”的含义逐渐扩展,开始泛指所有的底层人民。

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,百姓的别称也在不断地变化。在唐代,百姓常被称为“草民”,这个称谓在当时是比较褒义的,因为唐朝推崇和重视自然山水、村镇和百姓社会的发展。而在宋代,百姓的称呼又变成了“庶民”,其中“庶”的意思是“普通的、平凡的”,这个称呼反映了宋代封建社会中“庶民”的社会地位。

到了明清时期,百姓的称谓又有了新的变化。在明代,“百姓”曾一度成为官方的正式称谓,这主要是因为明朝实行“民本政治”。而到了清代,则出现了一些新的称呼,比如“白民”、“庖民”等,这些称呼往往带有一些贬义色彩,在官方用语中逐渐被取代。

总的来说,百姓的别称不仅仅是一种称呼,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历史不同阶段社会制度的变迁、文化的传承和演变,以及对人民群体的认识和演变。